客厅里的绅士序言
毛姆
小说家间或不写小说让自己歇口气,我以为很好。每年写部小说,如很多作家必须所为,以谋一年生计,或因害怕自己若是保持沉默要被忘却,可谓一桩闷事。他们的想象力无论怎样丰富,心中未必总有一个急需表达的主题让他们不得不写;他们也不太可能塑造自己未曾用过的鲜活人物。他们若是有说书人的天赋并谙熟自己的技艺,或许写得出一篇令人满意的小说,但除此以外的东西只有靠运气。作家创作的每一部作品都应该是他精神奇遇的记录。这不可能做到。职业作家不能指望总是跟随这一目标,他必须时常安于写一篇技巧娴熟之作的较小业绩;不过,他心有此念却很好。人性的变化虽然无穷无尽,所以作家塑造人物可能从来不需要模型,但他只能处理合乎自己性情的那一部分。他替人物设身处地;但有些他不能涉足。对他来说,有些人太陌生,他把握不住。他描写他们是从外着手,观察与同情分离,鲜能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。是以小说家倾向于复制同一类型;他们精明更换笔下人物的性别、身份、年龄和外貌;但你要是近观,就会发现他们乃改头换面的同一组人物。确实,小说家愈了不起,愈能塑造更多人物,但即使最伟大的小说家,这一数目也受制于他的个人局限。只有一种方法令他多少能够应付困境:他可以改变自我。这里,时间是主要因素。能够等到自身产生这一变化的作家很幸运,即他能以新鲜与独特眼光来观察眼前事物。他是变量,变化中的数量赋予他视为等同的符号以变更的数值。但某一条件下,场景变化也有很大作用。我知道有些作家做冒险之旅,但随身带着他们伦敦的房子,他们的一众朋友,他们的英国趣味与名望;待到返家,他们惊觉自己与出发之时全然相同。如此这般,一位作家是不能得益于旅行的。作家启程旅行,必须留下的一人就是他自己。
本书不像《中国屏风上》乃意外所获。书中记述的旅行为我所愿;但我起初就有意将之成书。《中国屏风上》我写得开心。同类题材我想再试手艺,但规模要更精细,并采用一种我能赋予明确模式的形式。这是风格的演练。一部小说中,风格必然要受事件影响,单一文风几乎行不通。心理描写的表达方式有别于事件叙述;而对白,至少应予人谈话正在进行的合理印象,必得摒除一成不变的效果。悲剧段落的文风也有别于喜剧段落。有的时候,你的叙述需用对话方式,随意使用俚语甚至有意为之的粗疏之言;别的时候,又要求使用你所能为的堂皇文句。结果肯定是锅大杂烩。有些作家很是看重语言之美,在这方面,唉,他们通常意指绚丽词藻与华彩文句,他们罔顾素材特性,硬把它们嵌入同一模子。他们有时竟连对白也趋同,要你读的对话,说话者都是用四平八稳与精心造就的句子来交谈。这样一来,人物没了活力。没空气,你急着喘气。毫无疑问,这么做当然滑稽,但他们少有不安,因为他们鲜有幽默感。这一幽默特性,的而且确,他们以不耐之心视之。一部小说较好的谋篇布局,是让事件指导文风。一部小说的最佳风格,当如衣着考究者的服饰不惹眼目。不过,你要是喜欢为语言而语言,要是乐于将词语缀连成最令你惬意的序列以产生美感,旅行随笔或旅行专著就给了你机会。此时,或能为了文字本身而精雕细琢。你可巧妙运用自己的素材,让你寻求的和谐取信于人。你的风格可像一条宽广平静之河那般流动,而读者在河上安稳前行;他无需惧怕沙洲,没有逆流、湍滩或散布岩石的峡谷。当然,危险在于他会被催眠,留意不到你试图让他遣闷的沿岸美景。在本书中,我是否避免了这点,读者必须自己判断。我只请他铭记,没有比英文更难书写的语言了。不曾有人通晓它的方方面面。在我们久远的文学史之中,要找出写得完美的人,很难超过六位。
一九三五年
《客厅里的绅士》译后记
翻译毛姆这本轻松愉快的小书纯属偶然,那是源自今年初于广州某大排档跟译林几位编辑的午夜邂逅。然而更为偶然的是,译事开工与完工之际,我都在偷闲阅读另外两位作家的书信集或旅行记,前者是奈保尔家书,后者是美国作家保罗·瑟鲁(Paul Theroux)的《骑铁公鸡游中国》(Riding the Iron Rooster: by Train through China)。这两位曾经交好后来反目的作家虽与毛姆不同时代,但是奈保尔家书有一处提到《客厅里的绅士》,那是奈保尔的父亲写给儿子的一封信:“你要是真得寄点什么,那就寄毛姆《客厅里的绅士》罢……”(1)至于保罗·瑟鲁,他的短篇小说也曾写到当今马来西亚的欧美人士,可谓翻新了毛姆笔下的老旧远东。
以上三位的风格至少有一处相似:他们都眼光敏锐,他们都落笔辛辣。翻译毛姆的这本小书,正需要多多熏染这样的文风与文气。所以,与其说是不经意的闲读与跑题的闲谈,不如说是大大合乎逻辑而且有助本书的翻译。当然我更想说,他们的文字我都喜欢,而翻译这本小书,至少一半是为趣味。如此道来肯定犯傻,但我总觉这是与文字结缘的首要条件,不论翻译还是写作,亦不论前世还是当世。况且在我看来,“翻译机器”流水线生产的译文与笔是心非的稻粱文字,真的就像没有感觉的恋爱或性爱,就像纯为金钱的婚姻或同居,都是人生一大蹉跎甚至败笔。
《客厅里的绅士》当然不是毛姆的煌煌巨著,不过是他二十年代从仰光到海防惬意之旅的有趣记录,用他的话说:“它是一册穿越缅甸、掸邦、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。我为个人遣兴而写,也希望取悦乐于花点时间阅读本书的诸君。我是职业作家,我希望靠这本书赚一笔钱,或许还能得到一点赞誉。”然而这样的开诚布公,远远好过现今不少大作家与小文人的表里不一。至于毛姆所说的“一点赞誉”,我想他现在依然还能得到,因为他描述了一个早已消失并不乏美丽的世界,因为他的所见所闻与所思,既有优美的写实与冷峭的白描,亦掺入了虚构与自传的因子(书中讲到一位丑陋的法国殖民总督,即有毛姆祖父与父亲的影子),因为他的文字有趣却又充满睿智,因为他的观察与感受往往直言不讳(他对吴哥赞誉有加,对海防与河内毫无兴趣,因为海防是座乏味的商业城市,河内则是法国城镇的翻版),正如他在书中的表白:“我想,或许我是以某种激情来观察,令我有兴趣形诸文字的,不是事物的外表,而是它们予我的情感。”
需要坦白的是,这本小书虽然轻松有趣甚至可称美文,毛姆的文字却有生涩之处,就连英语世界的读者亦有微辞,戏称毛姆此书虽是地道的大不列颠英文,但某些行文仿佛是从德文或古挪威语翻译而来。(2)熟读毛姆的读者大概都知道,他出生于巴黎的英国使馆,从小即讲法语,直到十岁亦即父母相继病逝以后才回英国。毛姆的法语流利过英语,应该是个不争事实。但是,依照译者揣测,《客厅里的绅士》某些“翻译”文风,未必就是毛姆的英文真的不济所致(起码他的小说没有这类“翻译体”)。或许,毛姆真是如他的序言所说,是在进行“风格的演练”,因为“没有比英文更难书写的语言了”。只是毛姆先生这一“文字游戏”,最大“受害者”莫过于译者,要从间或生涩的“译文”再度翻译,并致力传达作者要么优美要么冷峭的描写与感想,实在是件非常伤脑筋的事情(当然亦不乏另类乐趣)。至于这一“转译”效果究竟如何,译者不敢自我评判,惟有留给读者诸君月旦了。
除非特别注明,本书法文对话、短语或引文的译者,皆为定居法国的长园君。她热心细致而且负责的帮助,令我省却不少麻烦,在此谨致诚挚谢意。
周成林
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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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V. S. Naipaul, Between Father and Son: Family Letters. Vintage Books, 2001, p.209.
(2)Kenneth Champeon, The Orient-ation of Somerset Maugham.(http://www.thingsasian.com/stories-photos/2028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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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客厅里的绅士》豆瓣链接:http://www.douban.com/subject/3665961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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